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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访维权得承诺,胜诉无望反败诉? 一场经营权纠纷背后的真相

2025-04-11    来源:    阅读:78

近日,记者接到市民张生国的求助,称自己遭遇了一场离奇的经营权纠纷,虽多方维权,却仍在官司中败诉,希望媒体能够关注。

事情要从2017年4月24日说起,张生国挂靠在佳隆公司名下经营的客车(贵A41048)突发严重故障,经检查已彻底无法驾驶。当时距离该车2017年6月7日强制报废仅余42天,而维修费用高达3万元,维修显然已不具备价值。张生国遂按程序向佳隆公司提交了《客运车辆报废更新申请》,恳请公司派人前往修理厂查看情况并批准申请。

然而,佳隆公司的反应却令人意外。公司不仅未派人查看,反而以拒绝为其申请线路经营权相威胁,强迫张生国继续运营这辆接近报废且无法驾驶的客车。生计面临威胁,张生国无奈之下选择上访维权。

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,事情迎来转机。佳隆公司向张生国作出亲口承诺:“贵A41048号客车报废更新后,由张生国继续经营(新车由张生国出资,公司统一购买)”。得到这一承诺后,张生国停止上访,并依照公司要求,于2017年6月16日交纳1500元管理费,自行将报废客车拖至报废场,独自完成报废工作,并于6月26日将报废手续交给公司,以便公司统一申报线路经营权。

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线路经营权审批下来后,佳隆公司却突然反悔,以“张生国上访违反公司规定”为由,取消了张生国的经营资格。这一做法显然违背了政府部门协调的结果,张生国感觉自己的权益遭到了公然侵犯。

随后,张生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在法庭上,他提交了一系列证据:

1. 承诺书:证明客车及线路经营权虽登记在佳隆公司名下,但实际属于经营者所有。

2. 告知书:明确说明张生国转让客车经营经主管部门和公司同意,且约定了经营到期后的相关事宜,成为张生国决定转让客车经营的重要依据。

3. 车辆转让协议:证实张生国经营的客车是转让经营,并非承包经营。

4. 手续费收据:再次表明贵A41048号车不属于佳隆公司,公司仅为客运车辆转让经营的证明人。

5. 关于上访的质疑:佳隆公司多次提及张生国违规上访,却始终拿不出相关证据,从侧面说明张生国上访合理合法。

6. 2017年6月16日管理费收据:有力反驳了公司2017年6月6日开除张生国的《会议纪要》真实性,毕竟正常情况下,被开除后不会再向公司交纳管理费。

7. 2017年6月26日报废汽车收据:戳穿了公司称2017年6月6日派驾驶员将客车强制驾驶到指定停车场的说法,因为若无客车,张生国不可能完成报废工作并领取报废款。

尽管事实清晰、证据确凿,张生国却未能迎来胜诉的结果。法院判决书被指故意隐藏起诉状中特别提到的重要证据——承诺书,对告知书内容断章取义,甚至在无证据证明张生国上访违法,且有多份证据证明公司相关文件造假的情况下,仍认定公司2017年6月6日的《会议纪要》真实有效。这一判决明显违背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基本原则,让张生国难以接受。

更让张生国震惊的是,这一判决竟然得到二审、再审法官的支持。走投无路之下,他决定向媒体曝光,希望借助公众的力量,让这份令人匪夷所思的判决书接受社会的审视,还原事件的真相。后续,记者将持续关注这起事件的进展。

(来源:网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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