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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问洪国刚:恶行何时休?

2025-04-16    来源:    阅读:

洪国刚何许人也?

洪国刚,曾是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下泥村的村书记,如今是总村副书记、村监督委主任,这样看来依然是下泥自然村的一把手。这个洪书记,可谓恶行累累、劣迹斑斑。

以下所列举的几件事,或许只是他违纪违法行径的冰山一角。老百姓苦于取证艰难,无法将其斑斑劣迹一一罗列。但相信,只要有关部门介入深入调查,定能揭开其更多不为人知的罪恶面纱。

洪国刚书记究竟是“老虎”还是“苍蝇”?相信广大读者心中自有明断。在此,也恳切希望有关部门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以雷霆之势将这害群之马绳之以法,还下泥村一片朗朗乾坤。

一问:

2015,洪国刚竟公然将个人私人消费 7000 余元(其中 3000 元是购物卡)报销在村里。不仅如此,他还将另外 4000 元以文书用品的名目开具发票,再次在村里报销。当时的村会计知晓此事。

此等行径,是不是明目张胆的贪污?

二问:

2015 年,村里开展水泥路面工程,总共不到 1000 平方的水泥地,开了 500 多立方的砂石料发票,村里为此支付了 3.7 万元。然而,经有经验的村民估算,实际用到的砂石料数量不到 300 方,足足有 200 方属于虚开。据当时的村会计透露,这些虚开的发票都是临时开具的。

只是后来,这个知晓真相的会计被洪国刚无情地换掉,此后村里的诸多事情,老百姓便再难知晓真相。

洪国刚如此操纵村务,将集体资金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,实在令人发指,这赤裸裸的虚报行为,是不是洪国刚的贪污阴谋?

三问:

2017 年,因建设 325 快速路,洪国刚户(自留山使用证上的户名是洪春福,即洪国刚的父亲)1.4 亩面积的自留山被征用。按照补偿规定,应得征用款为 37296 元、青苗费 9100 元,合计 46396 元。但洪国刚凭借书记特权,竟谎报征用面积达 4200 平方米,折合 6.3 亩,从而领取征用款及青苗费合计 21 余万元。如此一来,他谎报冒领 163604 元并占为己有。当时很多村民都知晓此事,只是苦于没有复印留下证据。如今,只需翻阅当时台账加以核对,便能揭开洪国刚的骗局。

这里附上一张洪春福自留山使用证,上面明确标注面积为 1.4 亩,而洪国刚书记却堂而皇之地领取了 6.3 亩的补偿!

洪书记,你的数学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吗?如此胆大妄为的骗取行为,是不是践踏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?是不是违法犯罪?

四问:

同样是 2017 年,因建设 325 快速路,洪国刚承包的黄塘龙山被征用。该山实际面积只有 10 亩左右,其中茶叶山 8 亩左右,按每亩 8 千元计算,约 6.4 万元;苗木 2 亩左右。然而,洪国刚却领走了苗木费和青苗费共计 20 余万元。据徐姓村民讲,他曾从镇纪委得知:2 亩苗木按 300 余颗大树计算,得补偿款约 13.6 万。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:2 亩地能种下 300 多棵大树吗?有专业经验的村民经过计算,指出洪国刚这一项骗取国家青苗费等约 8 余万。

这是不是虚构事实、骗取补偿?

五问:

2018 年,洪国刚承包的黄塘龙山到期。但他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,也未经公开投标,擅自将未被征用掉的约 5 亩地私自延期五年合同。直到现在,这 5 亩地仍被他非法侵占。

此等行为是不是对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然践踏?是对村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?

六问:

2018 年,村仓库后 4 亩左右的良田、村门前 20 亩左右的良田,共计 24 亩被洪国刚填埋。不禁要问,那时洪书记是怎么想的?如果每亩按 800 斤稻谷计算,每年的经济损失也在两万以上;更何况,这还是对农田的严重毁坏!村民们看着这些曾经肥沃的良田被填埋,心中满是痛惜和无奈。这真是造孽啊!

洪国刚的行为是不是损害了村民的经济利益,更破坏了生态环境,给子孙后代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伤?他当村支书够格吗?

  下图是现场。

七问:

什么叫低保户?想必我们的洪书记可能也不全懂。村里有一户人家,大家都心知肚明,其家庭条件优越,有车有房。然而,洪书记居然给这个人办了低保户?这简直是错得离谱!低保本是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救助制度,却被洪国刚如此滥用,如此行径,严重损害了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。作为一个共产党员,他够格吗?

相信类似的事情应该还有,洪国刚在村里的恶行远不止于此。他就像一颗毒瘤,侵蚀着下泥村的健康肌体;他又像一只贪婪的蛀虫,啃噬着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。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,将洪国刚的罪行一一查清,还下泥村一个公正、公平、和谐的发展环境,让村民们能够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。

(来源:网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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