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三人是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村民,虽然我们是普通农民,但我们也同样关心涉及国家和民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。在这里,我们三人实名举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成员、秘书长施创太长期向原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、州委宣传部部长唐湘林行贿,并通过权钱交易实现职务晋升,且在其行贿行为被司法判决明确认定的情况下,仍被永州市委组织部违规提拔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我们恳请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此案,依法依规彻查施创太的违法犯罪行为,追究其刑事责任,并对永州市纪检委、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严肃问责。
案件背景
施创太,男,原任湖南省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,现任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秘书长。根据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0)湘05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(以下简称“判决书”)查明的事实,施创太自2007年至2017年期间,为谋求职务调整和晋升,通过节日拜年、生日祝贺等名义,先后30次向时任道县县委副书记、县长、县委书记,后任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的唐湘林行贿,累计金额达人民币19.6万元。唐湘林利用职务便利,为施创太在担任道县副县长、县委常委、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上提供直接帮助,构成受贿罪,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。然而,令人震惊的是,施创太作为行贿犯罪的核心当事人,其行贿行为虽已被司法判决明确认定,却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,反而在案件审理期间及判决后,被永州市委组织部连续提拔至正处级领导岗位这种“带病提拔”的恶劣行径,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,践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,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,在当地干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。
二、举报理由
(一)施创太长期、多次行贿,情节特别严重,已构成行贿罪。
根据判决书第3至13页的详细记载,施创太自2007年起,以春节拜年、中秋节送礼、生日祝贺等名义,每年固定向唐湘林行贿2至3次,单次金额为0.4万元至1万元不等,行贿行为持续长达10年累计30次。例如:
2007年农历年底,施创太到唐湘林办公室以“拜年”名义送现金0.6万元;
2008年中秋节前,施创太再次到唐湘林办公室送现金0.4万
元;
2010年施创太因谋求副县长职位,行贿频率和金额显著增加,当年行贿3次共计1.6万元;
2013年至2017年,施创太晋升至具委常委、市委副秘书长后:仍持续行贿,单次金额提高至1万元。
上述行为完全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九条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”的行贿罪构成要件。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七条,行贿次数多:持续时间长、金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,即属“情节严重”,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施创太行贿金额高达19.6万元,远超刑事立案标准,且具有长期性、连续性特征,属于典型的“情节特别严依法应当严惩。
(二)施创太通过行贿谋取不正当职务利益,严重破坏政治生态,判决书第6至7页明确记载,唐湘林在供述中承认,其利用职务之便为施创太的职务晋升提供帮助:
2007年,施创太通过唐湘林支持,从普通干部提拔为道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(副处级);
2010年,唐湘林直接干预,使施创太升任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;
2012年,施创太被提拔为道县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:
2015年,施创太调任永州市委副秘书长、接待处处长;
2016年,施创太再次晋升为冷水滩区委副书记。
上述职务调整均与施创太的行贿行为高度关联,充分证明其通过权钱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。施创太的升迁完全背离了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的干部选拔原则,严重破坏了地方政治生态,助长了“跑官要官”“买官卖官”的歪风邪气。
(三)永州市纪检委、组织部严重失职,纵容“带病提拔”
施创太的行贿行为早在 2019 年唐湘林案发时即已暴露,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6日作出生效判决,明确认定其行贿事实。然而,永州市纪检委、组织部不仅未对施创太采取任何纪律审查措施,反而在 2021年将其提拔为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(正处级)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,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司法机关查实的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;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,正在接受审查或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于部不得提拔。永州市相关部门的做法公然违背上述规定,存在严重失职渎职,甚至不排除存在包庇、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。
(四)施创太案件暴露反腐败斗争中的突出问题,
施创太的“带病提拔”并非个案,而是当前反腐败斗争中“重受贿轻行贿”“查下不查上”等顽疾的集中体现。部分地方纪检部门对
了反腐败斗争的震慑力。此案若不能依法严肃处理,将助长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,导致“前腐后继”的恶性循环。
三、举报请求
1.责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施创太行贿罪的刑事责任:2.对施创太进行党纪政务处分,开除施创太党籍:
3.依照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,撤销其一切职务,终身禁止从事公职;
4.彻查永州市纪检委、组织部门失职问题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;
5.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通报施创太案进展及处理结果,回应群众关切,彰显党中央“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”的坚定决心。
综上所述,施创太案件是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的一记警钟。若任由此类“带病提拔”现象蔓延,党的执政根基必将受到侵蚀,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将丧失殆尽。我们坚信,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任何腐败分子都无处遁形,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将付出代价。我们三人虽为普通百姓,但愿以微薄之力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,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,追究施创太是法律责任,撤销其一切职务,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。
举报人:熊昌定,何清华,周龙通
2025年5月2日
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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